平江县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受聘“上岗”
2023-12-11 09:38:0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清廉平江 | 编辑:李彬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90

12月8日上午,平江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。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、县监委主任龚圣伟出席并颁发聘书。10位同志受聘为特约监察员。









会议集中学习了《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,宣读了《平江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》,3名特约监察员就如何履职作了代表发言。据悉,前期县监委通过单位推荐、广泛比选、充分讨论、综合考量、严格考察、优中择优,从各行业领域酝酿产生了第二届特约监察员队伍。



龚圣伟为10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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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圣伟指出,聘请特约监察员是反腐败工作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项新机制,是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次新创举,对推动监察机关更好履职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

他强调,要充分认识特殊意义,在思想上有高站位。聘请特约监察员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之意,强化正风反腐的必然之举,锻造纪检铁军的现实之需,每一名特约监察员都要深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。要切实发挥特殊作用,在履职上有高标准。要积极发挥监督、参谋咨询、桥梁纽带和舆论引导作用,做到敢于开展监督,勤于建言献策,甘于服务群众,善于宣传引导,主动履职尽责,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贡献力量。要清醒认识特殊身份,在形象上有高素质。要做到绝对忠诚讲政治,勤学业务打基础,自律修身严作风,时时刻刻恪守原则底线,事事处处保持清正廉洁,树立良好的特约监察员队伍形象。



平江县监察委员会

关于聘请第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


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,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和《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平江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(以姓氏笔画为序)方赛玉(女)、李细红(女)、李石坚、杨日权、余庆东、邹天真、林钗丽(女)、周放明、钟其祥、谭峥(女)为平江县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,聘期至2026年7月。


平江县监察委员会
2023年12月8日



责编:李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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